青岛婚纱摄影造型艺术通过物质材料在三维和二维空间中,用形体构成、色调调配、线条组合和明暗对比等手段,塑造出具体可见、可感的艺术形象。这种视觉形象不是对对象的机械记录和简单摹仿,以期模制出对象的“类似物”,而是一切要从表现视觉形象的需要出发,采集生活中生动的形象,寻求适合表现主题的构图,适度而有分寸地运用艺术语言,通过选择、提炼、集中和概括而成为典型形象,“用外在的东西把内在的东西表现出来”(黑格尔语),达到“形”、“神”一体,从而反映生活的某些本质的精神内蕴。
青岛婚纱摄影造型艺术与文学、音乐的根本不同点,在于它具有视觉的直观性。而文学、音乐不具有直观可见的本质属性,它要靠语言、音符这一中间媒介间接地表现其艺术形象。正是由于这一本质特性的差异,带来了一系列不同的艺术特点。
青岛婚纱摄影与绘画彼此间在艺术特性上具有很多相同之点和不同之处,这里我们从两者的相互对比和在探索它们的异同之中以求更为突出深入地把握摄影艺术的本质特性。
青岛婚纱摄影与绘画的共同性体现在:
一:青岛婚纱摄影与绘画都是通过平面描绘造成视觉上的空间立体感。
它不同于雕塑,而是解脱了物质实体占有的空间,压缩为面来表现,作用于欣赏者视觉感受习惯,造出立体的“幻象”形态。也是说,绘画和摄影本来是平面的造型,借助光,色、影调、线条和构图节奏的效应,却表现出突兀起伏的立体感。不仅如此,由于形象设定了具有典型意义的特定情境,熔铸了作者对生活的思考、评价和爱憎情感,美丑意趣瞬间的显现,唤起了欣赏者相似相同的情感体验,引起了欣赏者的联想,突破了对象固有的内涵,造成了超越对象以外的道德力量和艺术意蕴,使有限的瞬间形象收到了无限的效果,表达出一种历史纵深感。
二:青岛婚纱摄影与绘画表现生活的内外统一性。
摄影和绘画都是通过外部形态的描绘,显示其具有性格特点的内在精神,以形写神,把精神融在形象之中。不仅表现人物是如此,即使描绘风光、静物也力求内外一体,形神兼备,令“枝一叶总关情”。在绘画方面,我国历来以竹入画的画家很多,一般都旨在表现文人品格的不同风貌。如的郑板桥的墨竹,往往留取清瘦,表现出一种草木怒生之势种倔强不驯、狂达奔放的个性,从中传达出作者同情民间疾苦的呼声和自求解脱的精神再造。
三:青岛婚纱摄影与绘画表现生活的瞬间性。
摄影和绘画都要在生活的长河连续不断流动的时空过程中捕捉带有典型意义的瞬间心灵的波动,把要表现的内容,选择一定的空间,用物化手段凝定下来,构成具有精神风貌和本质意义的艺术形象。概括地讲,这种典型要通过道德力量和艺术魅力揭示一定的生活真理,反映生活的某些本质和规律。具体地说,它还要求在一个平面的空间表现出的立体,造成时间连续性的运动感:要求在所描绘对象运动中的一刹那,在一个具有转折性很强的时机里,把过去和正要到来的一些东西凝定在一瞬之间的一张画面上,从而反映生活的一个侧面。
|